随着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,针对事实孤儿的生活保障政策也逐步得到提升。小编将详细介绍事实孤儿的生活补助标准,以及相关政策的具体内容。
事实孤儿是指父母双方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及义务,且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。这类儿童由于家庭原因,无法得到正常的生活照顾和监护。
事实孤儿的生活补助标准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区别:
-基本生活标准:目前,社会散居的事实孤儿每人每月可获得1080元的生活补助;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事实孤儿每人每月可获得1470元。
照料护理补贴标准:集中供养的事实孤儿分为三个档次,分别是一档995元/人/月、二档498元/人/月、三档299元/人/月;分散供养的事实孤儿也分为三个档次,分别是一档179元/人/月、二档105元/人/月、三档60元/人/月。
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:集中养育儿童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;散居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。特困人员的生活标准也有所提高:
-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:每人每年10920元(月人均910元)。
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:每人每年7260元(月人均605元)。
特困人员护理标准:根据具备生活自理能力、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、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分为每人每年1800元(月人均150元)、3612元(月人均301元)等。近年来,我国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多次调整:
-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:提高94元,由每人每月18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944元。
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:提高61元,由每人每月120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64元。
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:提高141元,由每人每月2775元提高到2916元。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方面,针对未成年人的救助标准也有所提高:
-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救助标准:从1970元/人/月提高到2075元/人/月。已满16周岁仍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学生救助标准:按最低生活保障的1.3确定。
各地要精心组织做好提标工作,确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、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等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得到有效实施。
通过以上政策调整,我国对事实孤儿的生活保障力度不断加大,旨在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。这也体现了我国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人文关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