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Disabled”是一个英文词汇,中文通常翻译为“残疾”或“身心障碍者”,它不仅仅是一个标签,更是一个涉及医学、社会、文化和人权等多维度的复杂概念,从字面上看,“disabled”意味着“能力受限”,但它的真正含义远不止于此,在全球范围内,残疾被广泛定义为一种身体、智力、精神或感官上的长期损伤,这些损伤可能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,阻碍个体在平等基础上充分和有效地参与社会。 残疾的分类多种多样,身体残疾包括肢体运动障碍、视觉或听觉损失等;智力残疾涉及认知和学习能力的限制;精神残疾则涵盖抑郁症、焦虑症等心理健康问题;感官残疾如盲聋等,值得注意的是,残疾并非总是可见的——许多隐性残疾,如慢性疼痛或自闭症谱系障碍,往往被忽视,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不存在或影响较小,根据世界卫生组织(WHO)的数据,全球超过10亿人患有某种形式的残疾,占总人口的约15%,这一数字凸显了残疾问题的普遍性和重要性。 历史上,残疾常常被污名化或误解,在过去,许多社会将残疾视为个人悲剧或惩罚,导致歧视和隔离,在20世纪初期,优生学运动曾推动对残疾人的强制绝育,反映了深层的偏见,随着人权运动的发展,视角逐渐转变,1970年代,残疾权利运动兴起,倡导“ 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”(没有我们的参与,不要为我们做决定),强调残疾人应成为决策过程的核心,1990年,美国通过《美国残疾人法案》(ADA),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,标志着法律保护的重要里程碑,2006年,联合国《残疾人权利公约》(CRPD)进一步全球化了这一理念,确认残疾人是权利持有者,应享有平等机会和充分参与。 我们对残疾的理解已从“医疗模式”转向“社会模式”,医疗模式将残疾视为个人缺陷,需要“修复”或“治疗”;而社会模式则认为,残疾是社会环境(如缺乏无障碍设施、态度偏见)造成的障碍,一个人使用轮椅并非“残疾”,但如果没有坡道或电梯,TA就无法进入建筑,这时社会就创造了残疾,这种视角强调,通过移除障碍——如提供手语翻译、 Braille 标识或包容性教育——我们可以赋能残疾人,让他们过上独立和充实的生活。 尽管如此,挑战依然存在,残疾人常面临就业歧视、教育机会不均、医疗资源不足以及社会排斥,据统计,残疾人的失业率通常高于非残疾人,贫困率也更高,心理健康污名和数字鸿沟(如无法访问技术)加剧了不平等,作为社会的一员,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促进包容:从使用尊重语言(如“残疾人”而非“残废”),到支持无障碍设计,再到倡导政策变化,共融不是慈善,而是正义。 “disabled”不是一个定义个人的词汇,而是描述一种状态,它提醒我们,多样性是人类 experience 的一部分,通过理解、 empathy 和行动,我们可以构建一个世界,其中每个人,无论能力如何,都能 thrive,残疾不是 inability,而是社会需要适应的多样性,让我们共同努力,打破障碍,拥抱包容。